大选期间,请别称阿都拉做“首相”

经过昨日的提名后,第12接全国大选正试开跑咯,各候选人必在这13天的竞选期里,使尽浑身解数,拉拢选民支持他们。一般候选人都会有本身特定的工作,如医生、律师等,这些都是他们的“生招牌”。而事实证明打着专业人士的“金招牌”参政的人士的确很吃香,你看,周美芬对行动党候选人顾忌三分就知道啦,一句“什么事专业人士?难道我不专业吗?”来急着为自己澄清,就知道啦。

当然,还有一些是靠名气出位的,如马华的胡渐彪上阵雪州百乐镇州议席,他靠的就是名气。还有一些人,身份就过于“特殊”,如首相、内阁部长,这就是他的“职业”,所以阿都拉在提名日时,在候选人表格的职业那栏上填写“首相”。对此,我是真的有异议,国会解散了,内阁也不在了,怎么还会有“首相”、“副首相”这样的称呼,笔者认为,这种头衔不应该出现在所有的新闻报导上,无论是平面媒体或电子媒体,以示公正。媒体最多可以称乎阿都拉或伯拉,这才能让对手比较公平些,也不会让他备受压力。媒体过度称呼阿都拉为“首相”时,将使公平选举出现缺陷,大选期间不可能还有首相,只有“看守政府”,请大家正视这个问题。

希望,各媒体能在这大选期间的报导的新闻能多元化一点,除了国阵的新闻,也多报导反对党的新闻,别让人民再有一种媒体出现偏袒的“错觉”,这是和帮国阵做免费宣传没有分别。虽然要完全“公平的选举”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希望大家都可以注意这些在选举期间的一些“小细节”,让读者能对这次的第12届全国大选选举报导“刮目相看”。


前新纪元学院媒体研究系毕业生
马绍伦 上


编按:
“看守政府” 是一种临时的政治机制,它一般在国会解散后的大选期间负责维持政府的日常运作,直至选举后新政府成立为止。由于它属于临时性质,所以被认为不应该做出任何重大的决策或政策改变。在其他国家如孟加拉,则会另外成立一个由前首席大法官所领导的顾问委员会来执行“看守政府”的功能。

但在马来西亚,解散国会之后,原有的政府直接成为所谓的“看守政府”,首相和部长们仍保有原来的职权和职衔。大选期间,奉持民主精神,应有党国分开的政治原则,所以首相和部长们被认为不应该利用其公职的职权、职衔和资源来进行竞选活动.而媒体在报导新闻时,也被认为应该根据此原则来区分政治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应有的身份,如在官方场合则用官方称谓,而政党活动则用党职称谓。

不过,在马来西亚,由于国阵长期执政,所以其政治人物往往将这种原则置之不理,如在政党竞选活动上宣布部门拨款等情况屡见不鲜。所以,在实际运作层次,媒体会遇到许多灰色的模糊地带。谢谢读者的提醒,未来我们必会多加留意。

Comments

Unknown said…
结果胡剑彪还不是输了,明星效应是不行的......
那只能怪自己进错党咯,哈!!!
接下来,看他要选择做“政客”,还是“政治家”咯。
This commen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Popular Posts